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成立于1986年,主要负责统筹劳动就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开展就业培训,包括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其拥有一技之长;管理职工失业保险,开展稳岗补贴等工作。是莆田市编办登记备案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2021年拟面向社会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见习生18名。(莆田市本级2名,城厢、荔城、涵江、仙游各3名,秀屿2名,北岸、湄洲岛各1名)
二、工作地点
1、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城厢区文献西路田尾圆圈930号金保大楼3楼(联系电话:0594-2678282);
2、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城厢区荔城南大道60号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4楼(联系电话:0594-2693960);
3、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75号2楼(0594-6701902);
4、涵江区劳动就业中心:涵江区国欢东路655号(区广电中心旁)三楼(0594-3362595);
5、仙游县劳动就业中心: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182号(0594-8292247);
6、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秀屿区政府事业楼108室(0594-5851866);
7、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忠门街道农行2楼(0594-5953336);
8、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湄洲岛管委会人社局321室(0594-5094573)。
三、工作内容
失业保险历史缴费数据录入、失业保险业务协助等工作
四、见习时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12个月,见习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355/月),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经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签订见习协议。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20和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
3、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4、具有学历及相关证件;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6、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上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今年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a2698602@163.com提交,邮件名字格式为“2021年见习生申请+姓名+意向地区”。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594-2678282
联系地址:城厢区文献西路田尾圆圈930号金保大楼3楼
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1年9月6日